“PG电子平台”【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我市迅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九批群众反映问题
2024-05-01
本文摘要:【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我市迅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九批群众反映问题

5件办结完毕,1件阶段性办结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九批6件群众反映问题。

【环保督察 边督边改】我市迅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九批群众反映问题

5件办结完毕,1件阶段性办结

   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九批6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

截至4月20日,5件已经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

  编号为D2SX202104150003问题基本情况为:阳城县东冶镇相底村西南方向1000米处有一“阳城晋圣诚南煤业”,十年前选址时,举报人的房屋在矿区里,环保局当时就提出不符合国家环保安全距离,但是政府出了公函要求环保局给该企业做了环评,环保局听政府的要求。当时该企业口头承诺给举报人搬迁,至今未搬迁。举报人的家由于距离太近,采煤开炮导致举报人的房屋出现裂缝、坍塌,现无法居住。

  经调查,举报人房屋搬迁事项由东冶镇政府负责牵头办理,在办理举报人搬迁房屋过程中,举报人先后提出了15个零星问题,并要求先解决问题后搬迁。东冶镇政府自2013年以来与举报人进行了数次协商,先期对11个问题达成一致意向,共赔偿举报人98700元。剩下4个问题没有赔偿依据,无法进行赔偿。

举报人以此为由拒绝搬迁。经东冶镇工作人员现场初步察看,举报人的房屋未出现裂缝、坍塌,现仍居住在该房屋内。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成东冶镇政府就举报人所提出的赔偿问题,尽快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责成东冶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举报人的房屋是否存在裂缝、坍塌进行准确鉴定,出具鉴定报告,送达举报人。

  编号为D2SX202104150005问题基本情况为:南村镇余口村村西北方向不到半里地有一“鑫祥源石灰岩矿有限公司”,实际是一个石料加工厂,距离村民的耕地仅有100米,粉尘污染严重,导致村民的庄稼受到了损失;且开采石料时,用炮炸石震动剧烈,导致村民房屋出现塌陷和裂缝,要求上级部门进行查处。

  关于群众反映“距离村民的耕地仅有100米,粉尘污染严重,导致村民的庄稼受到了损失”的情况。

经调查,此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但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厂区东侧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不够,车辆运输时产生一定的道路扬尘;二是移动雾炮功率较小,存在抑尘效果差的现象。经现场查看,厂区门口道路两侧及周边麦田小麦长势良好。

  群众反映“用炮炸石,震动剧烈,导致村民房屋出现塌陷和裂缝,受损严重”情况。

经调查,此问题部分属实。余口村村内房屋多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砖房,2座村办煤矿于2003年关闭。房屋出现塌陷和裂缝的时间跨度从1990年至2020年,泽州县鑫祥源石灰岩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该公司爆破操作由第三方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签订有《非煤矿山爆破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爆破工艺为单排孔微差中深孔爆破,爆破安全防护距离为300米,属松动爆破,爆破冲击相对较弱,近期爆破使用炸药量符合相关设计要求。该公司开采区距余口村约400米,符合安全防护距离。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厂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做到废气达标排放。

开采区更换雾炮设施,提高降尘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出厂道路的清扫保洁力度,增加自动化清扫和洒水频次,降低对周围庄稼的影响。

目前,该公司已积极开始落实整改要求。

  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继续落实好爆破安全防护距离及爆破操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因违规爆破而引起附近村庄房屋出现塌陷和裂缝的问题。

  编号为D2SX202104150008问题基本情况:泽州县晋庙铺镇小口村村民反映,该村位于山西与河南交界处,小口村的大山原始生态全部属于国家猕猴保护区。

6年以来,村党支部书记刘志晋和村主任刘铁川不作为,让河南人开山路,然后在此处建20多处坟墓,破坏了原始生态林和国家猕猴保护区。

  经调查,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区域位于山西省泽州猕猴自然保护区小口村和河南省沁阳市常平乡窑头村交界处,属于泽州县猕猴保护区境内。由于界线存在争议,2019年4月以来,窑头村村民擅自将私人墓地迁至该处。

现该处共有私人墓地两处,立有大小石板墓碑七块,无主坟堆一个,占稀疏灌木林面积约240平方米,墓地上种植有一些侧柏树种,对保护区功能影响有限。此外,通往反映问题地块道路为自然形成的乡村小道,并非小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让河南人在此开的山路。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成泽州县林业局加强对猕猴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厘清所辖行政界线及猕猴自然保护区范围,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和护林防火宣传,确保森林资源安全;责成晋庙铺镇政府恢复植被,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组织护林员进行常态化巡山看护,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在辖区保护区范围内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晋庙铺镇政府已制定植被恢复方案,现正在开展植被修复工作,预计4月底前完成。

晋庙铺镇政府拟投资19万元在小口村省界处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利用技防+人防,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编号为X2SX202104150005问题基本情况:南村镇尚峪村村西、村东各有一座采石场,采石场开炮把村民的住房门窗玻璃震碎,院里一层灰粉。

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还当地绿水青山。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南村镇尚峪村村西、村东的采石场分别为泽州县南村镇一鑫石灰岩矿有限公司和泽州县南村镇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

群众反映的“院里是一层灰粉”情况,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鑫石灰岩矿有限公司表层剥离土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二是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未对平整场地、整理开采区产生的表层剥离土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造成扬尘较大。

  群众反映的“采石场开炮把村民的住房门窗玻璃震碎”情况,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以上两家公司爆破操作均由第三方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签订有《非煤矿山爆破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经城区应急管理局现场调查,两家公司爆破工艺为单排孔微差中深孔爆破,爆破安全防护距离为300米,属松动爆破,爆破冲击相对较弱,近期爆破使用炸药量也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鑫岩石灰岩矿有限公司直线距尚峪村448米,该公司《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中,爆破震动对一般砖房安全距离为77.2米,对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为62米;一鑫石灰岩矿有限公司直线距尚峪村700米,该公司《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中,爆破震动安全距离为99.5米,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两家公司存在违法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已进行立案查处,拟对两家公司各处罚7万元。同时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对堆放的剥离土采取覆盖措施。

目前,两家公司已开始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两家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好爆破安全防护距离及爆破操作的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因违规爆破而造成附近村庄住房出现门窗玻璃震碎的问题。

  编号为X2SX202104160003问题基本情况为:晋城市白马纳米材料厂复工复产的申请。

此厂主要从事碳酸钙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等,是全国碳酸钙行业前四强企业,是小张村经济成功转型的典范企业和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企业固废、废液零排放,燃气锅炉尾气排放均低于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200多名员工处于失业状态,要求复工。

2020年停产时,存有大量石料和原料煤,目前存在安全隐患。

  经调查,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将白马纳米材料厂列为关停搬迁企业,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延迟关停时间至2020年8月底。

截止2020年8月底该企业未按要求主动停产,因此国网泽州县供电公司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措施,2020年9月10日全厂断电、停产。停产时原煤棚内堆放有块煤约200吨,堆积高度约2米;石料棚内堆放石料约40000吨,堆积高度约7米,均不存在安全隐患。

  2017年,北石店镇小张村主动取缔村内10吨燃煤锅炉。

随后,利用晋城市白马纳米材料厂工业余热来解决桃源盛境小区1100户居民和小张村小学集中供暖问题,并同步新建有一台10吨燃气锅炉作为备用热源。2020年9月白马纳米材料厂关停后,该村启用了燃气备用锅炉,并通过北石店政府积极与铭石煤层气公司协调气源保供问题,确保了群众及学校温暖过冬。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关停搬迁是2018年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是落实晋城市政府蓝天保卫战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尚无相关文件或政策允许复工复产;按照晋城市市区大热源总体规划,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集中供暖工程,妥善解决居民集中供暖难题;责成泽州县应急局定期对该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责成北石店镇政府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全面技能培训,促进上岗再就业。目前,该企业已在陵川化工园区申报80余亩土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我市将持续关注该企业搬迁入园相关工作,帮助企业尽快搬迁至陵川化工园区,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工作方案》,积极协调解决企业搬迁相关事宜。

  编号为D2SX202104150006问题基本情况:白水西街和景西南路,政府工程修路施工扬尘污染,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多次反映一直未处理。

  经调查,举报反映的两个施工工地存在以下问题:施工工地内有部分裸土未覆盖;在施工过程中,部分时段未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部分施工工地围挡设置不全。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城市管理局于4月17日向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下达了《关于推进落实白水街西延道路工程扬尘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该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扬尘管控主体责任,全力消除扬尘污染问题;于4月17日对白水街西段一期道路工程、景西南路南延二标段工程的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了约谈,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白水西街西延工程、景西南路道路工程的施工方进行立案查处,拟分别处罚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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